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爆料,有家長投訴過年期間帶就讀國小二年級的孩子取走霧峰夾娃娃店內未上鎖贈品,遭台主報警索賠、漫天開價要求和解金,擔憂小孩留下犯罪紀錄,最後以1.2萬元和解,質疑被敲竹槓,並提醒其他家長注意。
對此,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說明,12歲以下兒童回歸兒權法、國民基本教育及學生輔導機制辦理;警方針對夾娃娃機店家宣導,將店內商品(含贈品)放置在玻璃櫃內並上鎖,以免發生不必要之糾紛。
江和樹說明,服務處今接獲家長投訴孩子取走擺在娃娃機店的贈品,未經同意拿走物品確實不對,但台主將贈品公開放置在店內且未上鎖,不懂事的小朋友亂拿就遭到台主報案索賠,才讓家長覺得被敲竹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