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皮姓男子與劉姓女子隔牆比鄰,他不滿對方晚上傳出噪音,心生不滿朝劉女住處丟雞蛋又潑糞,還將寫有「豬狗不如、砸碎」等辱罵字句的紙板懸掛於對方2樓防盜鐵條上,再於去年2月於持不明器物破壞劉女住處的雨遮,遭忍無可忍的劉女向檢方提起告訴,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皮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劉女證稱,她與皮男是鄰居關係,雙方間無任何仇恨或糾紛,但住家自2019年6至9月間遭對方潑水、丟雞蛋、潑不明液體又潑糞,2樓防盜鐵條上於去年2月還遭皮男懸掛寫著「變態偷窺狂、有病、豬狗不如、砸碎」等字句的紙板。
「一直找我們家麻煩,到最後就開始破壞雨遮」,她說,去年2月凌晨聽聞巨大聲響,從監視器畫面看到皮男持鐵鎚從他家的窗口伸出來,朝自家雨遮重擊,造成雨遮破洞,遇雨會漏水。
皮男於訊問期間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劉女住處2樓的雨遮在案發前就已經損壞,破洞並非他造成。然而,經法院調閱劉女住家監視器畫面顯示,皮男確實曾向劉女住家潑灑穢物、放置寫有辱罵字句的紙板,有伺機報復動機,而他破壞對方雨遮的行為也被拍下。
合議庭審酌,皮男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對劉女心生不滿卻不以理性解決彼此間糾紛,反而拿不明器物重擊她的雨遮,造成雨遮多處破洞,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且皮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劉女達成和解,依刑法第354條的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皮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